发表时间:2019-02-20
交办法函〔2019〕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9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9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建设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开启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适时对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予以调整完善。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调整完善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立法项目及实施步骤,更好服务于交通强国战略。
(二)围绕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行业重点法律、行政法规立法进程。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部2019年立法计划》,以“一法两条例”为重点,推动制修订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铁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立法进程。
(三)加快一批重点领域规章制修订工作。根据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制修订一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领域急需的部门规章。持之以恒落实“放管服”要求,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安全发展新要求等方面工作,做好相关规章制修订工作。
(四)加强法治工作研究。加强交通运输立法、执法和法制工作的研究。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收费公路、道路运输等重要管理制度、海商法后评估等课题研究工作,为重点法律、行政法规重要制度的确立提供理论支撑。加强立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抓好“放管服”整体工作落实和督查工作。做好新一批取消下放压减审批事项工作;做好已取消下放事项的修法落地工作,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清理涉企证照和证明事项。
(二)做好双随机抽查等监管工作。及时整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法和经验,研究修订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无实际意义的证明事项,研究设立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运行好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
(四)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各类处罚检查和涉企收费工作。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指导地方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推动地方如期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对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跟踪、评估。
(二)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配套标准和制度。配合财政部调整完善关于统一执法服装等相关保障政策,配合中央编办制定并发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三)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四)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研究出台“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关配套标准,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子系统建设。
四、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规定,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内容,按照“自评为主、抽评为辅”原则,以评促建,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对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
(三)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诉讼胜诉率,建立行政复议与诉讼报告分析、研判、通报制度。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片区座谈会,发布指导案例,加强对地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
(四)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选聘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及运行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团队作用,为部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参考意见和有效支撑。
五、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完善普法清单。根据清单统筹行业普法工作,完成年度普法任务。根据“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结果,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继续办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法制处长专题培训班;指导系统开展“送法到基层”法治培训,努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落实法治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2019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